女巨贪潘玉梅:南京处级贪官之最!家藏26公斤现金,2007年落马
“如果我还有生的出路,一定现身说法。贪字就是今字底下关着个人,将会一辈子赎罪,有的错是错不起的。”
2009年,原南京市栖霞区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工委书记潘玉梅在自己的悔过书中,写下了这句发人深思的话,这一年她46岁。
入狱那年的潘玉梅正是“当打之年”——不管是工作经验还是前途,46岁都算得上“黄金年龄”。
但由于从2000年到2007年的工作期间,潘玉梅一再纵容自己的贪欲,这样一位在能力上不输男性,在工作上前途无量的女性官员最终锒铛入狱,在年富力强之时,她将要在冰冷的铁窗内苦度春秋。
2000年到2007年,潘玉梅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近1200万元,她打破了该市女性干部同类犯罪中的两项记录——“受贿总额最高”和“单笔受贿金额最高”。
她的犯罪手段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不仅运用了异于常人的“智慧谋略”,而且还善于对行贿者运用感情手段,以达“封口”的目的。
一个小小的街道干部,为何走向巨贪之路?潘玉梅受贿的“谋略”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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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开始的潘玉梅并没有这么贪。
1963年,潘玉梅出生在江西省婺源县一个军人家庭,家教甚严。
1989年,潘玉梅参加工作,到南京市栖霞区任区委秘书。
由于性格强势,头脑聪明,潘玉梅的工作开展起来可以说是得心应手,很快便崭露头角,几年后,她被提升为区双拥办主任。
1995年,年仅32岁的潘玉梅当上了区民政局副局长,从基层走上了“领导干部”的岗位。1998年年底,她又被提升为迈皋桥镇镇长。
在转业参加工作后的接近十年里,潘玉梅的工作不能说是“清明廉洁”,至少没有犯下大的错误。
成为迈皋桥镇镇长后,潘玉梅才真正开始大展拳脚。
迈皋桥镇地处南京东北郊,原本是栖霞区一个税源经济十分落后的镇,困难时甚至连干部的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
但潘玉梅上任正赶上经济发展的热潮。经济上,她大胆地利用城郊土地的区位优势和价格优势,圈地设立创业园;其他工作上,她做事认真、要求高、对人不留情面。
雷厉风行的铁腕风格为她赢得了不少好评,也带来了不少政绩——迈皋桥镇摇身一变成了税收突破5亿的大镇,排到全市街镇前列,而潘玉梅也因“会抓经济”而成为领导眼中的“女强人”。
彼时的潘玉梅可谓意气风发,如果不是后来思想上出现了偏差,她的仕途将会和她想象得一样坦荡。
但随着自己地位、权力的提升,随着她见过的世面越来越大,潘玉梅的“贪婪”也被逐渐放大了。
02
潘玉梅的“廉洁自律”是被手下一个叫高家贵的商人攻破的。
高家贵不仅和潘玉梅是上下级关系,也是“合作关系”——他在潘玉梅辖下的兴卫村当村官,同时还是一名商人,有自己的地产开发公司。
因为兴卫村属潘玉梅直接分管,她平时没少给兴卫村帮助,这让高家贵十分感激,想着找机会报答潘玉梅一番。
2000年春节前,高家贵来到潘玉梅家“拜年”。
说是拜年,实际上是“送礼”,他给潘玉梅送了两瓶好酒和一万元的现金,为了不让潘玉梅多想,高家贵把这笔钱说成“慰问”,打消了潘玉梅的疑虑。
2001年9月,潘玉梅被选派至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参加南京市领导干部首期出国培训班,这时的潘玉梅一度被人说成仕途上的“希望之星”。
潘玉梅在作报告
出发前,高家贵再次来到潘玉梅的办公室,给了她一个厚厚的信封。
高家贵走后,潘玉梅打开信封一看,里面装的是一万美金,考虑到自己出国确实用得上美金,再加上高家贵也不算“外人”,自己平时也没少帮助她,她再次收下了这笔钱。
两次收到好处,让潘玉梅意识到了权力的好处,她的贪欲也被这两次受贿诱发了。
一年的境外培训结束后,潘玉梅回到南京继续当她的镇长,不久后南京实施了行政区划调整,迈皋桥由镇改为了街道,潘玉梅从镇长变成了街道办事处主任。
2002年,潘玉梅升任街道工委书记,当上“一把手”。
2003年,南京市推进小城镇建设试点,高家贵承接了村里的集体土地开发项目。
但高家贵那时候也没真正“发家”,手头资金匮乏,潘玉梅再次出手相助,想方设法帮他找来投资商,筹集了上千万资金。不仅如此,潘玉梅还掏出自己的存款借给高家贵。
高家贵是个懂得“感恩”的人,他给潘玉梅送礼的次数越来越多,只是金额都不大。
这时候,潘玉梅的受贿方式还没有形成“个人风格”。
03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潘玉梅又控制着创业园区土地支配和价格的大权,来找她“帮忙”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这时候,潘玉梅的家里发生了一件事加速了她的堕落。
2003年,已经转业在地方工作的丈夫刘军被确诊患了肝癌,虽然经过专家会诊可以做肝移植手术,但却需要一笔不菲的手术费。
这对潘玉梅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虽然高家贵给她送了不少钱,但仍不够丈夫的治疗费用,
从高家贵前几次给她送礼来看,潘玉梅其实是个爱财的人,只不过心里的底线在压制着贪欲。
她想到了手中的权力。
但高玉梅是精明人,她知道用权力搞钱是危险的行为,怎么搞钱才安全呢?
她想了个高招:找人合伙成立一家公司,以公司名义从自己手里低价拿地,再高价转手!为了顺利实施这个计划,她还找来街道主任陈宁和他一起,听到潘玉梅的“妙招”之后,陈宁拍手叫绝,一起决定通过招商引资的手段来实现计划。
他们找到一位相熟的地产商人,很快便成立了公司,为了掩盖身份,潘玉梅和陈宁都借用了亲属的名字登记公司,其中潘玉梅的亲属占公司34%的股份,而陈宁的亲属占公司33%的股份。
但实际上两人都是“甩手掌柜”,不仅不参与公司的实际出资,也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拿到土地后,潘玉梅在实施“搞钱计划”时为了更加保险,还打了“三张牌”。
一是假协议、假经营:因为公司拿地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太多,潘玉梅将协议的签订时间改成几年之前;拿到土地后,公司并没有项目进驻,仅为了掩人耳目做了些土地平整的基础工作。二是变更股东,虚假转让:公司拿到地后,潘玉梅以转让企业的名义变更股东,将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别人,表面是是股权变更,实则是按正常价格卖地,从中获取土地的巨额“差价”。三是迂回走账,暴洗黑钱。“交易”完成后,潘玉梅让地产老板将480万元赃款先打到其好友孙某的公账上,再通过好友公司的一系列运作,一年后再转给潘玉梅本人,制造一种正常业务来往的假象。
完成这一系列操作后,她没有自己存着这笔赃款,而是找来她母亲的账户另存起来。
另一边的陈宁也如法炮制,和潘玉梅用一模一样的方式把钱存了起来。
在潘玉梅的一番“谋略”之下,她成功用权力换来了大笔的钱财,而且做得“干干净净”,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一次“高智商”的操作就得到如此巨额好处,潘玉梅创下了南京女贪官单笔受贿之最。
招商园区(图文无关)
这次“行动”顺利得手后,潘玉梅再次出手,她和另外五人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一同出资1100万元从园区拿下267亩土地的使用权。
两年后,潘玉梅让创业园以5800万元回购了这块土地,五人一共获利1700万元。
潘玉梅背地里做着鸡鸣狗盗之事,表面上却仍追求着官职的升迁,她一如既往地“认真做事,不留情面”,动辄把“反腐倡廉”挂在嘴边,给自己打造一副严肃、正派的形象。
04
通过“高端操作”大谋私欲的同时,潘玉梅也继续着收取好处的做法,只不过见过大世面的她已经不再满足于收些小钱小物品。
在收取贿赂上,她又发明了一套“高端操作”。
2004年2月,地产老板吴总找到潘玉梅,想在创业园区拿地盖楼,希望潘玉梅能在价格上给点“优惠”。
潘玉梅是不见好处不松口,吴总便想办法组了个饭局设宴款待。席间,吴总借机邀请潘玉梅购买自己开发的高档小区的房子,潘玉梅动起了心思。
她拉着陈宁一起去吴总的小区看中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吴总表示可以以“底价”售卖给二人,但潘玉梅不同意,只愿意出每平米1000元的价格。
潘玉梅通过买房的方式受贿,为了不留下痕迹,她又用了母亲的名义,让吴总按市场价为她出具购房票据,实际付款只按每平方米1000元支付,剩下的钱则由吴总自掏腰包补上。
吴总为二人各自承担了50多万元的差额,送出实惠后,他很快以很优惠的价格拿到了土地,由于拿地价格优惠,实际上他的公司还是大赚了一笔。
2004年5月,某地产公司的许老板来找潘玉梅办事,潘玉梅又用这个手段拿下了徐老板开发的高档住宅一套。
这次,许老板为她垫付了60余万的购房款和维修基金、物业费等。
连续2次得到巨额实惠,从手续上都看不出任何破绽,但潘玉梅却通过极低的价格得到了近120多万的好处。
潘玉梅的“双面人生”隐藏的很好,她的贪婪和仕途成了两个极端,她越来越贪,仕途却越来越顺——2004年12月,她成了栖霞区区长助理。
这得益于两方面,一是她极好的伪装和高智商的受贿;二是她是抓经济的风云人物,有工作成绩的光环替她掩盖事实。
潘玉梅野心不小,她幻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当上区里的“一把手”,用更大的权力换来更多的好处!
05
文章开头提到潘玉梅受贿时不仅会用“谋略”,还善于对人施以情感以达到“封口”的目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还是以高家贵为例。
潘玉梅认识这么多有钱的老板,要说走得最近的,还是她的老下属——村官高家贵,高家贵的官职小胆子大,潘玉梅从他身上捞得好处最多。
高家贵的公司紧跟潮流,拿到地后开发了住宅小区,但因为土地使用违章,小区无法为业主办理两证,所以投诉举报得多,高家贵受到不少问责。
随着高家贵的生意越做越大,业主和上面给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潘玉梅和高家贵是利益共同体,自然不会见死不救。
她通过自己的各种关系,帮高家贵暂时渡过了难关。
2005年11月,为感谢潘玉梅,高家贵一次性给她送去了80万元现金。
潘玉梅都是通过各种手段“搞钱”,很少直接收取大额现金。经过思考后,她决定收下这笔钱并对高家贵来次大手笔的感情投资,目的是“封他的嘴”。
2005年12月,潘玉梅把高家贵叫到自己单独的住处,先和高家贵聊了一会儿工作、家庭,又聊到高家贵对他“忠心耿耿”,然后直奔主题——她将自己一套别墅送给了高家贵,高家贵不敢收,她就说是送给高家贵女儿的礼物,高家贵最终收下。
别墅的过户手续办妥后,高家贵感动了许久。
这一年底,潘玉梅进区委常委班子梦想落选了,这是她第一次在升迁上遭遇挫折,心情不顺的她带着高家贵去了上海,一头扎进顶尖的购物商场疯狂购买奢侈品,其中不乏四五万一块的手表,而高家贵则成了她的“刷卡工具人”。
有段时间高家贵涉嫌行贿被调查,潘玉梅十分紧张,但高家贵丝毫没有透露和潘玉梅的来往,这件事之后,潘玉梅把高家贵当成了自己人,称他“经得起考验”。
到了2006年,高家贵的事情逐渐有了败露的态势,给潘玉梅送钱也不再勤快。7月份,潘玉梅对高家贵谎称村委会资金将由街道统一管理,变相向高家贵索贿48万美元;12月,她又找借口向高家贵要了120万元现金。
也就是这一年年底,潘玉梅统管下的迈皋桥街道财税收入突破5亿大关,这出色的成绩和她聪明的伪装,一直替她掩盖着贪婪的面目。她不仅欺骗了领导,连下面的干部也因为街道经济改善提高了收入直夸她的“好”。
06
偷鸡摸狗的事迟早会败露,贪婪腐败的人也迟早会露出狐狸尾巴。
潘玉梅做梦也想不到,她升官发财的梦会醒得这么快。更令他想不到的是,摧毁她的美梦的人,竟然就是对自己最忠心的高家贵!
2007年刚开年,南京市纪委再次将高家贵“请”走查证一起腐败案。
这一次,生意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的高家贵感觉自己扛不住了,恐怕无法像上次一样脱身,为了自保,他供出了潘玉梅。
一听到潘玉梅这个名字,大家有些不敢相信,赶紧上报了线索,南京市纪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彻查。
因为临近春节,市纪委决定先深入摸底,不打草惊蛇。
经过办案人员外松内紧的周密部署,潘玉梅的犯罪事实逐渐败露了。
但潘玉梅通过高家贵的消失,还是察觉到了一丝风声。
她曾自学过法律本科,在对抗调查上做足了功夫。一方面,她紧急与相关人员“对口型”、订立攻守同盟;另一面,她到处托人问情况,同时销毁物证。
2007年2月26日是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二天,掌握了充分证据的纪委人员来到了潘玉梅的办公室将其带走。
起初,潘玉梅坚信高家贵对她的“忠诚”,认为自己决不可能被供出,面对审查,她选择死不承认,只是不断地说:
“我没有拿别人的钱,我没有问题。”
潘玉梅的心理素质极强,足足和办案人员周旋了13天时间,一直声称自己“没有问题”。工作人员去潘玉梅家里、学校了解了她的家人孩子的情况,并以此为切入点,才让潘玉梅有了一丝动摇。
当办案人员以其银行账户有一笔330万元的资金往来来“敲打”她的时候,潘玉梅终于败下阵来。
2007年3月10日下午四时,潘玉梅交代了自己受贿的经过,并给家人写信让配合组织交出赃款。
当晚9时多,办案人员在潘玉梅的父母家里搜出现金53万美金、170万元人民币,这些赃款的重量达到26公斤多,在场的银行工作人员用钞机足足花费了一个半小时才清点完毕,这个场景像极了影视剧《人民的名义》里赵德汉被抓时的画面。
《人民的名义》赵德汉趴在赃款上失声痛哭
其实,潘玉梅受贿得来的赃款远不止这些,另有一部分被她放在外面投资,也被查了个干干净净。
07
潘玉梅落马后,和她一起疯狂敛财的陈宁也很快落马,根据他们交代的犯罪事实,两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08年4月1日,检察机关将两人公诉到南京市中级法院。
由于二人部分受贿细节过去太久,又经过了潘玉梅“缜密”的“高端操作”,给审理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经过近一年的审理,法院核准了潘玉梅和陈宁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
经法院认定,潘玉梅的受贿金额为792万元人民币加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一共大约1190.2万余元;此外,潘玉梅还用赃款大搞投资,投资获利也有425万元。
陈宁的受贿金额为:人民币559万元。
2009年2月29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对潘玉梅和陈宁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潘玉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受贿罪判处陈宁无期徒刑。
潘玉梅和她收取的贿赂
潘玉梅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但在2009年11月30日的刑事裁定中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2月11日,潘玉梅的刑罚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2015年5月5日,潘玉梅再次获得减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事迹败露时,潘玉梅46岁。
这个岁数对于从事管理的人来说,无论是工作的经验、还是做人做事的尺寸、劲头都处在巅峰期,如果潘玉梅能走正道,她梦寐以求的职位恐怕很快就会实现。
但她永远等不来那一天了。风光无两的上半生,她处心积虑地想办法和钱财做伴儿;接下来的日子,她将与冰冷的铁窗为伴。
“贪欲的念头一旦变成现实,想收手是很难的。没人不以为自己做得高明,但殊不知一旦收了某个人的钱物,就等于把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押给了这个人,这是多么愚蠢和危险呀。自己、包括许多被贪欲绊倒的人,岂不大都是被自认为可靠的人供出的吗!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道理真是千真万确呀!”
陷入牢狱之后,潘玉梅终于回归了一个正常女人的心态,她开始反省、自责、忏悔,在狱中写下的这封忏悔书,道尽了她的悔意。
这种悔过对于潘玉梅来说还有意义吗?
从自由的角度来看,悔过的已经意义不大了,再悔过,她也要先用铁窗生活为自己的贪婪赎罪。
但从自我救赎和警示他人的角度来看,潘玉梅的悔过仍然是有意义的,这个贪婪的“小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世人:不要以为天底下只有自己聪明,不收回贪婪的手,再聪明的小动作也有败露的一天!
【全文完】
作者/今晚读书
本文参考资料:
《指导案例3号——潘玉梅、陈宁受贿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月11日,编辑:龙江楠
《南京女贪官受贿近千万 家中搜出26公斤现金》,扬子晚报,2009年2月26日,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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